泸州养老院

新闻中心news

联系我们

合江县大桥老年公寓

地址:合江县大桥

电话:0830-3123383

手机:18980241488、15884165761

网址:www.lzlngy.cn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新闻中心 >> 行业信息

面对来自养老院的侵害该怎么办

发布日期:2016-08-02 作者: 点击:

在养老院养老,老年人既可以得到专业人员的护理、照顾,也可以因结识更多同龄人而身心愉快,为此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青睐,也成为子女们尽孝的首选,甚至已经成了一种时尚。


但养老院也非一方净土,于此产生的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。笔者作为法官收集的以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,或许会对预防、处理类似纠纷有所启示。


护理人员失职应否担责,养老院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


一方面,从消费者(入院人员)与经营者(养老院)关系的角度上看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七条、第十八条分别规定:“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”、“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”即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的,不能因协议解除。而养老院用于入院人员锻炼单杠的突然断裂,表明养老院对其安装、维护、管理不当,存在安全隐患,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要求,故必须担责。


另一方面,从合同的角度上看,《合同法》第四十条规定: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,该条款无效。”而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,并 在 订 立 合 同 时 未 与 对 方 协 商 的 条款。”本案合同明显具备格式条款的特征,且养老院的目的正是免除自身责任、排除对方主要权利,故虽有免责条款也不能约束赵某。


5.jpg

泸州养老,泸州养老院,泸州老年公寓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lzlngy.cn/news/217.html

相关标签:泸州养老,泸州养老院,泸州老年公寓

最近浏览:

在线客服
分享 一键分享